第九十一章 糙米筒骨粥_六十年代逛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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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糙米筒骨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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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灶火烧得旺,火光跳跃,铁锅里的汤水不断沸腾,明霞一声吩咐,大花二花就抱着两个装满水的竹筒,给锅里添了两勺泉水。

  筒骨要煮出浓浓的奶白汤,就要用大火反复熬煮,因为事先加了地瓜米,此时必须不断搅拌,才不会糊底。

  “苏”三花吮着手指,瞪大眼睛,盯着锅里飘出来的香气,吸溜咽了一口唾液。

  “娘,这大骨头好香。”饶是一向很有大姐风范的大花,也在控制自己被激发出来的馋劲,舔了舔嘴唇,眼神粘在铁锅里,用软绵绵的声音说道,“过年时,二伯奶奶给我和二花喝过一碗杀猪汤,就是这个味道。”

  铁屋村有杀年猪,分猪肉,过好年的习俗。

  村子里每家每户按照工分分完猪肉后,这些不受人待见的骨头边角,直接下进大锅熬汤z焖煮,将骨头熬透了,给杀猪师傅匀一大份之后,每家每户还能分上一碗。

  那杀猪汤对一年碰不到几次荤腥的铁屋村人来说,也是香透了的美味。

  一碗汤,掺了半锅水,加点自家种的冬萝卜,条件好的人家再切一块豆腐,热气腾腾吃一碗,在冬天里是再快活不过的事情了。

  二伯奶奶给大花二花的那碗杀猪汤,就是掺水煮出来的,肉油的味道淡了,但还是让这两位小姑娘记到了现在。

  “今天先熬第一顿,你们把肉啃了,然后明天我们把骨头锯掉,再熬第二锅。”明霞用竹片做的铲子搅了搅正在煮的大骨头,说道。

  快要入夏的天气逐渐变热,通红的火焰舔着铁锅底,释放出来热量,把围坐在明霞旁边的四个小娃儿脸烘得红通通,热乎乎的。

  突然,二花一抹湿答答的嘴角,蹦了起来,大声说道“哎呀,娘,我差点忘记事了。”

  来去如风的二花一溜烟跑走,一小会儿,就看她手里拿着一个东西,加速冲刺跑回来。

  “娘,娘,你看,我找到的,你看这是什么”

  明霞转头一看。

  喝

  一根小黄瓜。

  表皮已经微微变黄,一看就是成熟度很高的小黄瓜。

  当初她在虚拟购物平台赚到的第一笔劳动值,就买了几种种子。春天育苗播种,这些速生高产的优秀品种,没有辜负她的期待,而结果速度最快的小黄瓜,居然能直接吃了。

  明霞这阵子忙,番茄黄瓜这些菜苗,都归闺女们照料。

  “哇太棒了”明霞高兴地笑出来,她伸出没拿东西的左手,手掌笔直,对娃儿们说道,“我们有黄瓜吃了太棒了,一起击个掌。”

  二花最是干脆,右手一巴掌挥起,和明霞手掌相撞。

  “啪”

  响亮的击掌声让小姑娘们都觉得很有趣。

  大花抿着嘴笑着,也伸出手掌,轻轻在她娘大手掌上印了一下。

  三花有样学样,伸出被自己啃得湿哒哒的手指,“吧嗒”一下盖在明霞的手心。

  轮到花花的时候,这娃盯着明霞被三花碰湿的手心,犹豫了一阵,才不甘不愿地伸出伸出一根手指头,在明霞干净的食指上戳了一下。

  “哈哈哈”明霞笑得欢畅,这些小丫头们性格迥异,可太有意思了。

  将骨头汤熬出了香味,明霞转身走到今天背去白山镇的竹篓边,将那袋糙米抓了两把,淘洗干净,倒入沸腾的骨头地瓜米汤中,不断搅拌。

  “娘,还有米怎么会还有米”二花痴痴地看着大铁锅,扒拉着灶台,盯着滚烫的汤寻找明霞刚倒进去的米粒。

  有米有肉,就是这个年代人们眼中最好的生活了。

  明霞这才想起,自己光顾着煮肉,忘记给闺女们说她卖浆浆津果实的经历。

  “要说来,我们今天能吃上大骨头肉,和糙米粥,你们的功劳最大。”明霞担心糊锅,搅动锅底,笑眯眯地说道。

  大花她们原本已经被糙米和骨头肉混合在一起的香气迷得晕头转向了,可明霞这句话一说出来,她们立刻回魂,注意力全放在明霞的话上,眼巴巴地看着她,想知道自己哪里有了功劳。

  “你们做好的浆浆津果干,我卖给白山镇的供销社,每斤五毛钱,一共是十二斤,就这一趟,我赚了整整六元钱。因为没有粮票,我只能买猪骨头,一斤五毛钱”

  生活对孩子们来说,就是最好的老师。

  明霞将她今天去白山镇买卖的账,一笔一笔算给四个丫头听。

  大花对数字不敏感,似懂非懂,苦苦思索。

  二花心不在焉,一听说浆浆津果干能赚钱,恨不得现在就马上上山,把树上的浆浆津果实全都撸光了。

  三花一会儿看看锅,一会儿看看娘,咧着嘴,露出稀疏的牙齿,乐呵呵没烦恼的模样。至于娘讲的是什么,管她的呢

  倒是年龄最小的花花,若有所思地听着明霞讲的每一句话,表情是前所未有的专注。

  等明霞说完,二花迫不及待第一个开口说道“娘,娘,浆浆津果子能卖钱,我们要多摘点,多做点我们多卖点钱,多买点米。”

  在二花的小脑袋瓜子里,这锅里的肉和米,全都是用浆浆津果干换来的。这么划算的买卖,二花整个人都要燃烧起来了。

  大花轻轻扯了扯二花的袖子,说道“别光顾着买,得攒点钱呢”

  “那也得吃东西,娘说我们还在长身体呢而且娘还得多长肉”二花有不同意见,跟姐姐辩论说道。

  孩子之间的争论,明霞不插手,只笑着当一个旁观者。

  铁锅煮饭的速度比陶土盆子快多了,只添了两次柴火,锅里的糙米就熟了,炸开的米粒,就像一朵朵小花,在冒着雾气的锅里翻滚,可爱极了。

  由于之前加了地瓜米,锅内的米粥质地浓稠,看着很有胃口。

  明霞让大花和二花端来她们吃饭的竹筒,给她们舀粥。因为热粥滚烫,两位小妹妹的份,也是两位姐姐代劳。

  灶火慢慢变小,明霞也给自己舀了一碗。

  一家五口装完粥,原本满满的铁锅里,就剩下一块沾了些米粒的大骨头。明霞准备等孩子们吃完米粥,再香喷喷地啃骨头肉。

  她们也没跑院子里去,习惯了围着灶火吃饭,她们干脆将平日坐着的石块搬进厨房,借着灶火的光亮,小口小口地吃着竹筒里的糙米筒骨粥。

  她们学着明霞吹着粥,同时还用鼻子用力吸着,仿佛生怕粥的香气被跑光了。

  “好香,好香”二花嘴里不停咕哝着,她的表情让明霞想到刚见她第一眼时,那个小耗子一样冲过来捡地瓜米吃的脏小妞。

  明霞吹了几下糙米粥,觉得凉得慢,有些不耐久等,干脆将自己那份糙米粥放在一旁,拿过二花刚摘的黄瓜。

  刀子将黄瓜竖着划一刀,不要划太深,然后用手慢慢掰开。

  “娘,你做什么呢”大花鼓着腮帮子,一边吹一边好奇地问道。

  “这瓜你们在村子里见过吗”明霞找了一根竹签子,削尖洗干净,然后将瓜中心的籽儿一粒一粒挑出来。

  “没呢,我看香美姨那有种过脆瓜,那皮是白的,可比我们这大。”大花用嘴唇轻轻抿了一口还烫着的粥,品出一点点味道,满足地咽了咽口水。

  明霞买的速生高产小黄瓜,是上辈子超市里经常看见的小型水果黄瓜,只有她巴掌长,两个指头宽。虽然瓜的个头小,但生长周期短,一截一个瓜,产量也不低,对水肥需求不高,味道清甜可口,是一个好品种。

  “你看,我们那儿只有几棵黄瓜苗,过两个月,它们就不长黄瓜了,所以要把这一品种保留下来。这瓜的种子,就在这里,我把它们剔出来晾干,过两天就可以育苗了。我们只要每一茬都把苗培育好,就不会断顿,还能摘点送人,或者拿到镇子上卖。”明霞解释说道。

  脆脆嫩嫩的黄瓜可比野菜好吃多了。可生吃,可煮食,还可以腌制城酱黄瓜。

  至于那些野菜,初春时,摘些嫩芽,口感还不算差,但伴随入夏,嫩叶长开,老叶的纤维也越粗,吃起来口感实在不好。

  为了一家的蔬菜,明霞还打算在附近的山地上,多收拾出点能种菜的空间。

  她当时买的瓜果,全都是可以留种的品种,为得不就是将一块钱多的种子钱,不做一次性消耗,利用最大化。

  同样的,那些已经有指头大小的青色小果子在生长的番茄,也是一样可以留种的。

  有了这些种子,就算山上没有那么多土地给她种,培育出来的种苗,也能卖钱呀

  当然,留种的植物有好处,也有不利的地方,比如说成熟的果实卖给别人,别人也同样可以留种。

  但是,权衡利弊,明霞还是选择能够留种的品种。

  滚烫的粥逐渐变温,孩子们喝粥的速度也变快了。从筒骨中熬出来的油脂渗透进米粒里,汤水也变得油汪汪。

  肉中渗出的油香,比油泡子里的植物油诱人多了。即便米粥中,透着一股挥之不去的地瓜米的味道,也丝毫没有影响孩子们大口大口喝下它。

  这个年代的猪肉,还不是几十年后市场上常见肉多味寡的大白猪。本地的家猪,在当地从古自今驯化而来,肉香更为浓郁。筒骨又是最适合熬汤的部位,骨髓里的油脂和熬酥的骨头,让这碗模样并不出彩的米粥,充满了令人心旷神怡,大脑释放愉悦信号的味道。

  明霞看属于自己的米粥热气也少了,才放下剔了一半的黄瓜,端起竹筒,往嘴里舀了一勺粥。

  唔

  物资丰富的时代,大概很难体会这一口粥带给她的幸福感吧

  温热细腻的口感,香气扑鼻而来,明霞微微眯起眼睛,她觉得自己被地瓜糊糊祸害了这么久的味蕾,在一瞬间复活了。

  甭管上辈子吃过什么山珍海味,传承菜肴,绝顶美味,都比不上这口又软又香的糙米粥。

  这一顿米粥值了。

  明霞甚至觉得,这一份糙米粥的味道,就算再过五十年,她变成步履蹒跚的老太太,都会心心念念记住这一刻的幸福感受。

  美好的食物,传递给人的美妙感受,真是任何的事情都无法比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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